Thursday, August 27, 2009

足球与我

标题把足球放在我之前,实在是出于崇敬,因为足球远远比我伟大的多。而它的众多伟大之处之一,就是它的雅俗共赏,平易近人。以至于没有什么先天优势的我,也可以看球,评球,饭球,甚至去体育用品商店买个球来踢。

说起在美国踢足球,规矩真是比鞋底上的钉子还多。
先说装备吧,钉鞋(cleat),护膝(shin guards),球袜,一个也不能少。室外的比赛场地都是人工草皮的。裁判,教练,一应俱全。上场之前,还要检查联盟的会员证($25管一年)。比赛分30岁以上和全开放两个系列。每个系列里面又有4个级别。我这样的,当然是踢最低的级别D。据说踢A级的那些队的射手,10次射门,有9次能在门框范围内(包括进球的和被守门员扑住的)。
想想中学时候一起踢球的那些人,现在虽然已经四散于欧美亚澳各洲,但是提到他们的名字,第一个想起是那个人球踢得好不好。谁谁谁是整天在前场晃荡的机会主义者,谁谁谁又是一板一眼尽忠职守的后卫。

所以说,足球是事关国际名声(pun intended, 因为还算不上是国计民生)的一种伟大的运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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